北大核心 人大收录 AMI权威 CSCD CSSCI JST WJCI
F812.2 F812.771
我国在实行分税制时划定的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分配关系,在目前的实际运行中存在较大偏差,形成了事权与财权新的不适应等问题。有鉴于此,宜采取以下措施重新调整我国各级政府间的财权、事权分配关系:改变过分重视抓收入抓财政、轻视抓支出抓事权的观念,以科学划分各级政府职能为起点,在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职能、事权、支出范围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然后通过规范的转移支会制度减缓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权事权不平衡,保证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保证全国不同地区的人民享受水平大体相当的公共产品与服务。
吴湘玲 高红岩.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分配关系初探——以四川省德阳市为例[J].中国软科学,2001,(4):29-35